问题 | 商品房阳台是否计面积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在购买房产时,阳台是可以被纳入购房面积进行考量的。
具体来说,当阳台处于封闭状态时,其总面积将被计入整体建筑面积内;而若阳台为半封闭形态,则仅计算其一半的面积。 此外,对于那些外部带有围护结构的诸如家宅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以及檐廊等设施,应按照围护结构外部边界的水平面积来计算其有效使用面积。 同时,根据建筑规范规定,层高在2.20米及其以上的此类建筑物将被视为整体建筑面积;如果层高低于2.20米,那么其有效使用面积将被计算为整体建筑面积的一半。 另外,对于那些具有永久性顶部覆盖但没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其有效使用面积将被计算为底部结构水平面积的一半。 最后,所有类型的建筑物阳台,无论其形态如何,都应该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来计算其有效使用面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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