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定责时间期限有规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依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现场调查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定工作,并将此份文件送达到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手中。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检验事宜,则相应的时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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