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认定书怎么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用自己领取。
律师解析:
不用自己领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后,公安机关会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送达,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因此对于交通肇事书不需要当事人到交通部门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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