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合并可不可以不签新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1、用人单位合并,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如果劳动合同内容,比如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有变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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