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对失信人员有什么措施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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