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双方义务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