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车位无产权,最长可使用多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限制条件下,合同协议中可约定的使用权或者租用权最长时限为二十年,若二十年后尚需使用则须重新拟定合同并进行签约。
以同样的方式计算,对于车位的使用权亦只能在这样一个二十年的期限内。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指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这个二十年的上限,且超出此范畴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当租赁期结束时,双方都有权决定是否继续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新设定的租赁期限从续订之时开始至多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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