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哪些事由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个体,任意解除合同皆可达成。
当事人享有对合同解除事项进行具体化规划的权利。 当解除事项被触发的时候,解除权人能够行使解除合同的权益。 以下列举五种能导致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一)结合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实现合同规定的基本目标; (二)履行期限接近结束,当事人一方以明确表示或其自身行动彰显出不再继续承担主要责任; (三)耐心等待之后,违反主要债务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其主要义务; (四)在催告过后,违反主要义务的一方仍旧未能按期履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以致于无法达到合同原本设定的目标; 以及(五)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所引发的其他情况。 对于连续履行的债务,原则上,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必须在适当的时间内通过合理方式给予另一方必要的通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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