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相对人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主体的名称变更并不导致需重新签订合同,因为它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履约义务并无实质性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其姓名、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动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当然,若各方希望重新签订合同,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