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因为特殊原因而不产生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成立要件: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且损害国家利益。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并未实际损害国家利益,则仅构成可撤销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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