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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案由有哪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这并不能作为开发商拒绝交付符合标准房产的合理借口。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交付日期超出期限,您完全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而言:首先,您可以选择坚持在原有的基础上收取开发商因逾期而产生的违约金(按照实际天数进行计算,每天都要计算在内),直到房产顺利完成交接手续为止;其次,对于房屋价格上涨速度较快、收到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无法筹补房价涨势的情况,您也可以立即要求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同时向开发商索取自签订合同时起至今所应支付的违约金(同样以实际天数为准),此外还需共同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通常这种情况下,合同条款中的违约赔偿比例为房屋总价值的15%至20%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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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3: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