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经济合同成立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外经济合同成立的实质条件是: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4、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 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