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清偿债务的情形不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东需按照其出资金额所占比例履行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
然而,这并不包括当公司的债务产生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因触犯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而对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时。 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应当由相关责任人负起赔偿责任。 此外,若公司的债务是因为来自外部无法避免的环境压力,例如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下产生的,那么只要公司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措施,股东便有可能无需按照出资比例来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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