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和股东怎么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常规情况判断,公司应以其自身所有资产全权负责偿还相应的债务。
涉及到法人(法定代表人)方面,若此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或者是由于其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当行为从而招致了公司债务的产生,理论上来说他并无责任以个人财产进行赔偿。 关于股东在面对公司债务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其结果会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如股东已经及时足额地完成了他们的出资义务,那么在不触犯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他们并不需要额外负担公司的债务。 但是,倘若股东有任何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情况发生,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在剩余出资与利息之间对公司无法偿付的部分履行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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