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公司打官司费用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人或自然人在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法庭审理所需的相关费用。
倘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按时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其可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缓期缴纳、酌情减免或者予以豁免。 因此,在以欠债公司作为被告人的特定案件之中,原告即债权方应当自行承担起提起诉讼以及相关流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负担,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与审判进程直接相关的费用。 若原告确实存在经济方面的困扰,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费用减免的申请,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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