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欠的债务怎么处理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后债权人负债问题的处理流程相当繁琐与复杂。
在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后,首先需就债务人的所有资产进行详尽的清算和公平的分配,以此来保证所有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并获得应得的赔偿。 总体而言,破产企业产生的债务将依照以下五个步骤予以妥善处理:第一步,首先,必须优先处理的便是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必要开支与对于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利益所负有的债务; 第二步,紧接着,有财产作为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在担保物的实际价值范围之内优先获取赔偿; 第三步,接下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依次偿还破产者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需要支付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第四步,破产者所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的税款也需要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偿还; 最后一步,剩余的部分则用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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