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开发商钱已还清还被起诉要求偿还律师费及违约金咋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偿还欠款后的律师费用分担之规定如下:
当涉及到债务纠纷而发起民事诉讼时,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 然而,律师服务费用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我国律师费用被视为已经产生并具有积极性影响的损失,与逾期利率、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性质截然不同,并且它能够独立于逾期收益存在。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债务纠纷导致的民事诉讼,诉讼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venturecapitalist的运营人士则需自行承担委托律师发动诉讼所需的律师服务费用。具体阐述如下: 首先,律师费用与逾期利率、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的属性不同。 其中,律师费用是实践中明确存在并对债权人产生积极影响的损失,其与逾期利率、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属性完全不同,不仅能独立于逾期收益之外,更可作为单独项目存在。 其次,律师费用与逾期利率、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产生原因及作用也各不相同。尽管律师费用往往会在借款时就被列入条约,但实际上它只在诉讼过程中才会出现,其主要用途在于协助债权人启动司法程序以维护自身债权利益。这种费用对债权人来说是通过回收出借资金所产生的实际成本,本质上说,这笔费用是财产的减少,与出借资金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不会对借款人可能获得的逾期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第三,考虑到意思自治原则,借款人支付律师费用的做法其实是合理且公正的。在借贷双方约定的条款中,如若债权人为了维护其债权利益而不得不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用应当由借款人负担,由于这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禁止性规定,所以应当认定此条约定为合法有效。 最后,从违约责任承担角度看,借款人支付律师费用也是逻辑自洽的选择。在此情况下,律师费用实际上是债权人因借款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且双方已事先有所约定,因此作为债务人的借款人理应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现实生活中因债务问题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债务问题一般是由于债务人不清偿债务造成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我们如果是作为债务纠纷中的当事人的,是需要及时的注意了解相关的民事诉讼的程序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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