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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