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监护人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变更监护人人选流程方面,首先,相关个体或团体应基于前述行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经由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核查后,若判定造成被监护人性命安全受到重大威胁,阻碍并未认真履行监护义务,亦或是严重要挟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人为因素引发严重后果,将撤销该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并依循法律规定委任新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 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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