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承担的效力是什么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承担的效力是: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 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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