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陷阱有哪些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3、利用歧义。 4、以“收”代“借”。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9、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10、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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