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到期不还利息怎么计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期限届满后仍未偿还利息的计算方式,主要依赖于在借款协议(或称借据)中双方达成的具体约定。
若借贷双方在借据中明确确立了逾期利息的计息方法,则应严格依照该约定进行计算。 然而,若借据中并无相关规定,那么当出借方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时,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这一请求。 反之,若借据中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那么当出借方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来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时,人民法院同样会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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