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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可算违约金吗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陈述,欠条事实上构成了债务人为向债权方的还款责任给出的承诺。
当欠条中含有破坏接收日期的违约金条款时,这个违约金便可视为违约责任的一个子部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款的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权利设立违约金,但是这个金额必须低于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根据诉讼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会做出调整以确保符合公平原则;
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多,法院和仲裁机构亦有权适度地予以降低。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欠条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是被认可具有相应约束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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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