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协议可以跨省市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合同纷争引发的起诉,当事人可选择向被告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抑或是合同执行地点的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出借人和借贷人并未对此进行详细约定,亦或是其约定内容模糊不清,那么,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应当将接受款项一方所在的地方视为合同执行地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借款协议的起诉范围便可能跨越不同省份地区的界限。 作为原告一方,可以依据自身需求选择在借款人(即接受款项一方)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即便此时借款人所居住的位置并非与原告处在同一省份。 这就意味着,在未对合同执行地点作出约定的借款协议中,原告有权利选择在借款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发起诉讼,而无需受到被告(借款人)实际住址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