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买房没写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向他人借贷购房的行为中,尽管当事人可能并未签署书面借据,其仍需承担起举证责任,用以说明自身主张的真实性。
当然,尽管没有书面借据这一合法形式的证据,当事人仍然能够运用种种替代方式的证据,例如详细的银行转账记录,或者邀请相关的证人、听取对方陈述、制作录音和录像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有力工具。 当当事人无法亲自搜集此类证据时,他们有权请求法院协助进行调查搜集工作。 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翔实,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所提呈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检查,从而精准地揭示出事实真相。 综上所述,即便当事人没有书面借据,只要能够搜集到充分且可靠的证据,法院依然具备对其实施审判并依法做出相应裁决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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