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无效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合乎法律的欠条被判定为无效,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指出,在此情况下,执行此举之人因之所得取之财产应尽数奉还。
若是无法归还或无须归还,则需以货币形式进行折价补偿。 若其中一方存在过失,则应对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反之,若双方皆有过失,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处理欠条无效的问题上,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财产、进行折价补偿,以及是否存在过失与损失等因素,从而确定责任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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