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车辆借贷纠纷时,若借款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清偿义务,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人要求其继续履行此项合同义务,即将尚未偿还完毕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全部如数付清。
若是借款人仍无法履行这一合同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当事人一方向自己支付违约金,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及其计算方式则需严格依循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明确。 倘若协议当中已经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但违约金数额远不及贷款者实际受损范围,那么贷款方可寻求全国性的司法机关或公正权威仲裁机构的协助,申请将违约金数额按照实际损失情况予以相应提高。 反之,若违约金超过了贷款人受损金额,借款人亦有权利向上述特定单位请求对违约金数额予以适度下调。 此外,若借款人逾期未尝还款项,除了需要承担相应违约金,其依然应尽速履行其清偿义务,即支付剩余未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总而言之,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出现借款人违约行为,贷款方可在上述三种选择中自由选择,既可要求其继续履约、支付违约金亦或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金额,便应严格遵照此列举数额执行; 然而若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并不相符,贷款方可向专门司法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申请调整该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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