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有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纠纷发生时,当事各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订立违约金条款,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潜在的违约行为所可能带来的损失事先进行合理预计。
若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弥补由此引发的实质性损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应当事人请求酌情予以增补; 反之,若违约金过高以至于超出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害,亦可参照同样的请求原则予以适度调低。 在此基础之上,若借款合同已明确载明违约金数额及相关计算方式,应当依照既定内容履行。 然而,若是需要对该等违约金进行部分调整,则当事方可以有充分权利将请求提交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再由其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判断是否需要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增减。 因此,在处理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循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如需调整,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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