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欠条原件要给律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朋友们,作为友好提醒,您在处理法律纠纷的时候,对于您个人自主提出的观点和主张,务必及时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予以支撑。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欠条这一类能够清晰无误地证实债务关系存在的书证,有着无比重要的地位,被视为您在追求个人权益过程中的关键性证据。 因此,我们恳请大家能够妥善保存好欠条的原始凭证,以便在未来的法庭审判环节,拿出完整且有效的欠条去证实您的主张,并在经过法院严格审查确认之后,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 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在诉讼过程中无需将欠条的原件直接交给律师,除非律师有明确的需求,需要查看原件以确保其真实性或者为了在法庭上展示给法官而做准备工作。 然而,当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他们完全有权力使用复印件或者经过公正机构认证的复印件来代替原件,为您进行诉讼活动。 当然,如果律师认为有必要,他们同样有权向您索要原件,以便于他们更全面地准备诉讼材料,或者在法庭上使用。 总的来说,在您参与法律诉讼的过程中,您并不需要将欠条的原件直接交给律师,但是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权利要求查看或使用该原件。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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