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写借条要付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由中间人促成之交易中,倘若委托者未能遵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给中间人,那么中间人有权依法要求委托者支付其应得的酬劳。
而在律师这一职业中,当其作为中间人并成功促成一份合同的签署,例如借款协议的达成时,委托者(也就是借款人)便有义务依照事先约定向律师支付相应的酬金。 若双方在事前未曾就此问题进行过明确的商议或约定,那么此时便需依据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价值来合理地确定其应得的酬劳金额。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为客户撰写借款协议等相关文件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除非双方在事前已经达成特殊的约定,或者按照行业内的普遍做法,律师并不收取此类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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