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每天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不仅可以自行协定违约金,而且还需保证所规定的违约金金额能够切实地补偿因违约行为而带来的实际损失。
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金额,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诉要求予以增加; 反之,如果违约金数额过于高于实际损失,则有权力适度降低违约金数额。 因此,在订立欠条时,对于每一天的违约金金额,均须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并结合双方的协商结果加以确定,但同时也必须确保其不超出法律所规定的合理范围。 倘若欠条中所规定的违约金数额存在明显不合理性,那么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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