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怎么怎么赖账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形下,债务人往往可能否认确实存在借款行为,甚至主张已将所欠债务全额归还完毕。
为此,借贷双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即当事人需为其各自提出的主张提供充足的证据。 当然,如果被告方未能提供任何支持其辩解的书证(如正式借条),或是其他可信度较高的证据类型(例如证人证词、电子数据等等),以证实借款事项或还款事宜确凿无误的话,那么根据现有的证据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分析后,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对债务人不利的裁决。 若法院认为审理该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尚不充分,则有权依法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因此,即便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证明借款事实的确存在,法院便可据此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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