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丢失已还清能否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诸多必备条件:首先是原告需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其次,需要明确的被告身份及具体的诉讼事项及其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 此外,该案件亦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在其管辖权内。 若不幸遗失了欠条,而债务已得到妥善解决,原告或许无法再以欠条为据进行举证。 然而,这并不代表原告就失去了起诉的权利。 原告仍可通过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例如还款凭证或见证人证言等,来证实债务已经清偿。 因此,即便欠条不慎遗失,只要原告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债务已经偿还完毕,那么他依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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