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隐瞒婚前债务是否构成骗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婚前债务问题时,若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形,通常不会被视为“骗婚”的行为。
当这部分债务被用于双方结婚的筹备工作,便应被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这些债务仅用于其中一方自身,那么就应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鉴于与婚姻诈骗罪存在实质区别,此种行为仅是出于获取财产或是财物的欲望,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得受害人误以为自己遭受了欺骗,从而涉及到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 在此过程中,诈骗犯罪的主体并非特定群体,只要符合法定的责任年龄以及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均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实施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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