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偷偷我东西,把我气病了,能要求配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符合以下所述之各项条件,当事人便有资格提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首先,若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且对他人隐私权及其他重要人格权益构成侵犯,则受害方有权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若个人特定身份权利遭到了严重侵害,同样可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作为补偿; 最后,如某类特殊物品因被告方的不当行为而永久性地丧失或遭受损坏,那么受害者也可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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