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法院判决后不执行可以再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民事诉讼案件,当法院已经作出并生效的判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能得到执行时,原则上无需再提起新的诉讼程序,而是应当及时向负责执行程序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无疑是确保对方切实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发生了新的、重大的情况变动,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例如抚养方患上严重疾病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等等,那么此时便可以重新引发诉讼程序来请求变更已有的抚养权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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