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后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法办理了分居两周年之后,进行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费用问题的裁决往往会全面地衡量多种制约因素。
首要考虑的无疑是子女的真实需求,其中涵盖了诸如生活所需、教育开销以及医疗保障等等各个环节。 紧接着是评估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特别聚焦于收入状况和财产规模等关键要素。 此外,还不能忽视的是,当地实际生活水准也构成了重要的衡量标准。 从法律上讲,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的)抚养费用可依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支付。 而如果同时要承担两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责任的话,抚养费用的比例则需适度调整,但总的来讲,不可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明确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的)抚养费用开支额就须根据当时年度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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