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用的核算与分配需充分斟酌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主要是根据孩子的真实需要、亲生父母各自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及本地日常生活水平等现实状况作为参考依据。 若其中某位父母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则抚养费用可参照其当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予以支付。 例如,假设某一方的月收入为10000元,据此推算每月应付的抚养费便大致在区间2000至3000元内浮动。 另外,对于须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抚养责任者而言,其抚养费金额可适度提升,但通常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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