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当事人中有一位患有精神病的婚姻关系申请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往往需要依照多项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衡量,其中最为重要的考量标准便是孩子身心健康及其成长所需。
若经考察后发现患病一方病情较为严重,已经无法正常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而相比之下另一方则拥有更为优越的抚养能力,例如可提供稳健的经济支持、适宜的生活环境以及足够的时间与精力等等,那么孩子很有可能被裁决由另一方进行抚养。 然而,如果经过全面调查之后认为患病一方病情基本平稳,并具有承担起照料孩子职责的能力,那么他们也存在着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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