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不给犯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解除之后,若一方未按法律程序承担孩子的扶养费用,则此种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明白的是,非直接负担子女生活费的一方,依法负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和义务。 如若对此项义务予以拒绝或拖延,那么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对方履行这一义务。 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违背了法律所规定的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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