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3个孩子怎么判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到三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在正式审判时,法官会结合有关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未成年儿童的实际生活需求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准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
根据司法上的惯例,若家长拥有稳定的就业或有着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对未成年子女支出来的费用可以按照个人每月总收益额的20%-30%的比例来支付; 而对于同时要抚养两个或是更多孩子且所需承担的费用较多的家庭,这一比例可以适当地予以增加,不过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出个人每月总收益额的50%。 在特殊情形下,如若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则可依托于当事人当年全年的总收入或者是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参照上述适应范围精准地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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