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是怎么给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一般包括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以及实物折现等多种形式。
而这其中,所支付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标准则主要是基于子女的现实需求、双亲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 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来说,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然而,如果同时要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个比例就可以适度地予以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再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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