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的抚养费不给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的离婚协议之中,规定的抚养费用不容置疑地必须全额支付。
养育儿女乃身为父母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因此,由双方共同缔结的这份离婚协议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应。 若其中任何一方未能依照该份协议履行其抚养义务,便意味着罔顾约定以及法律的明文规定。 针对并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而言,应当严格遵循我们所签订的协议条款,按期且足额地支付抚养费用,从而确保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及健康成长得到充分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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