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抚养费不给怎样强制执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与伴侣在离婚协议书中有明确规定子女抚养费用的事宜,然而另一方却未能按照协议正常履行其义务,那么您便可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向法庭提交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有关条款。
法院对此类情况会启动各种执行手段,其中包括查阅、冻结对方的财务银行账户,以及查封、扣押其名下的不动产、机动车辆等各类资产,并通过公开拍卖等途径来获取资金,用以支付孩子所需的抚养费用。 倘若对方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法院亦有权向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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