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按全工资计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费用并非依据父母全部工资进行计算。
而往往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面临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该地区的现实生活水准来加以确定。 如果拥有稳定收入来源,则抚养费用通常是以其当月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标准来予以支付。 若需同时负担两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升,但总的来说最高不能超越每月总收入的50%。 例如,假设一位父亲或母亲的月收入达到了10,000元,那其每月应当向每名子女支付的抚养费用大约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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