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岁孩子被警察抓了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严格规定,凡未满十七周岁者皆属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范围之内。
针对题中所述情况,孩子年仅四岁,尚未达到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故不应承担任何刑事处罚的责任。 然而,若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行动且有完整证据支持,那么虽然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监护人或父母仍需承担起相关的民事赔付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这并非任由违法行为发生而无所作为,而是需要监护人或父母对孩子的成长进行教育和引导,从而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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