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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三岁脑瘫离婚法院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患儿于三岁之时被确诊患上脑性瘫痪,无疑这种病症对其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挑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在涉及离婚诉讼的过程之中,关于子女抚育问题的裁决,均应遵循以优先保障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主旨。
然而,鉴于该名儿童已年满两周岁,故不能仅凭“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进行简单判定。
法院需全面考量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儿童个体状况(如医疗需求)、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庭环境等等,以期确保最终的抚育安排能最大化地满足儿童的权益。
另外,鉴于患儿患有脑性瘫痪,可能需要特别的照料与治疗,这亦将对抚育权的裁定产生影响。
倘若某一方父母无法提供必需的照护及支持,或另一方父母具备相关能力且自愿承担起抚养重任,此类因素皆可能成为法院裁决时所面临的难题。
至于最后方面,若该名儿童已年满八周岁,法院仍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尽管对于三岁小儿而言,未必能够明确表达出个人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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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