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意定监护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划时代的意定监护制度,迥异于传统的法定监护体系,它允许成年人士在意识清醒之际,自行遴选一位他们最为信赖的知己,无论是血亲抑或旁系亲属都在可选项之中。
借助书面协议这一法律工具,当事人将被授权人为其无行为能力时期的监护人,负责照料和管理他们的日常起居,以及处理诸如财产处理、权利分配之类的事务。 一旦双方签署该份意定监护协议并得到确认之后,便宣告协议正式设立。 若当事人不幸丧失全部或者部分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份意定监护协议将自动奏效,监护人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介于意定监护协议与财产处分协议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尤其在对财务管控方面,有意定监护人必须确保被监护人的财产安全无虞。 即使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职能过程中侵害了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他们仍须负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 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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