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离婚协议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未遵守的是离婚协议书上所列明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无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需先行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并附带曾经达成的协议文本作为举证之据,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法院依职权命令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然而,若存在一方未完全执行由法院做出的抚养费用裁决或判定的情况下,那么另一方可直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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