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孩子改名需要哪些手续有哪些新规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若夫妇在离婚之后想要更改他们未成年子女的姓氏或名字,则需双方共同签署书面申请,同时还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子女的户籍文件及离婚证书前往公安机关户证窗口,领取相关变更姓名的申请表。
在提交所需资料后,等待审批完成,就可顺利进行改名操作。
二、对于父母离异之后,其中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再度婚姻的情况下,如有需要更改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或名字:
①当儿童年龄达到16岁但尚未18岁,并且主要依赖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存资本时,他们有权自行决定自己的姓氏或名字的变更。
然而,如果由他/她的父亲与继母或母亲与继父提出变更其姓氏或名字,那么必须事先得到他/她的授权允许;
②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已经获得了父亲与继母或母亲与继父的充分协定并希望变更其姓名,则应征得他/她本人有效同意;
③针对不足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姓氏或名字变更,应在其父亲与继母或母亲与继父协商达成共识后予以确定。
三、在我国,公民变更自身名字是不必缴纳任何费用的,但为了确保此次变更符合国家规章制度,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0:03:33